2006年8月2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贵阳:民事审判鼓励和为贵
黄勇

  贵阳市中级法院从8月起建立“调解排行榜标兵”通报奖励制度,鼓励法官在民事审判中运用调解方式,快速彻底地解决民事纠纷,降低司法成本。
  对民事审判法官的调解结案数和调解后撤诉结案数,贵阳中院将每月统计一次。排名每半年在全市通报一次。一年中调解前10名的法官将被评为“调解标兵”,予以嘉奖。调解工作突出、排名前三名的基层法院,年终由贵阳中院予以专项表彰奖励。